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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安排

发布时间:2007-07-18 00:00    浏览次数:
  经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安排
  (2007年7月11~13日)
  为进一步规范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迎接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落实学校检查组的反馈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151amjs澳金沙门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
  一、检查分工
  (一)指导教师负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实习记录   3.实习鉴定表   4.毕业论文正文
  5.毕业论文指导记录表     6.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7.指导教师审查表         8.评阅教师评阅表
  (二)答辩组负责
  1.答辩记录表       2.答辩评分表       3.综合评定成绩表
  二、检查内容
  (一)任务书
  1.基本格式:应为两页
  2.封面日期:应在07年1月26日之前(任小伟、南阳、付威峰、秦立华、郭新乐、唐利建等有问题)
  3.时间不合适、进度不合理
  4.指导教师、院长没有签字
  5.字体不对:太大
  (二)论文
  各系系主任一定要先组织每位指导教师首先学习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方面的规定,掌握和了解有关方面的规定,以便检查自己指导的和他人指导的毕业论文是否符合规定。
  1.封面日期:不能太早,“撰写日期”四个字去掉
  2.封面格式、字体要统一
  3.目录:字体、行距要标准,应为二级标题(王伟、孙建伟、魏延锋、刘国栋等有问题)
  4.正文:标点、错别字、行距等
  5.引言过长、语句不通(刘丽晶、秦光宏等)
  6.关键词不合适
  7.参考文献:全是著作、只写网址“www.baidu.con”、中国期刊等(牛丽君、刘珊珊等)
  (三)教师审查表、教师评阅表
  1.分数合计不准   2.得分与评语不符
  (四)实习鉴定表
  1.装订顺序不对  2.时间不合适   3.指导教师没有签字   4.系主任签字不合适
  (五)实习记录
  主要是时间问题
  (六)综合评定成绩表
  1.得分填写不统一。      2.得分与论文等级不符
  (七)答辩记录表
  答辩记录需要重新整理
  三、时间安排
  1.周三、周四(7月11、12日):指导教师检查自己应负责的内容。
  2.周五(7月13日):系与系之间互查。
  经济贸易系 查 农林管理系;农林管理系 查 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系 查 经济贸易系
  四、互查小组成员
  1.经济贸易系:(1)刘  旗、邓俊锋    (2)张  锋、孙自庆
  2.农林管理系:(1)任淑荣、姬便便    (2)晋洪涛、郧鸿宛
  3.管理工程系:(3)鲁怀坤、冯继红    (2)余  航、信愉平
  经管学院本科生期末考试评卷安排
  (2007年7月15~17日三天)
  一、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
  1.A、B卷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制订与命题同时进行。
  2.客观性试题的最小分值是0.5分,其他试题的最小分值是1分。
  3.非客观性试题的参考答案应细分与量化到给分点,给分点要明确。
  4.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应打印,用纸与试卷相同。
  5.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的转送、印刷、保管过程中要遵守有关试卷的保密规定。
  二、评卷要求
  1.批改试卷。批改试卷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使用红色笔,给分写在规定的题头位置,并签全名。
  2.集体评卷。有2名及其以上主讲教师承担的课程的考试,均应进行集体评卷,对于只有一名主讲教师的课程,系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评卷过程和质量。凡集体评卷的课程,实行教师评卷流水作业,各改一部分内容,不允许一人一卷一改到底。拟集体评卷的课程有:
  经济贸易系:经济法、经济学(微观)、数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地点:2号楼二层  院会议室
  农林管理系: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学、农业技术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企业管理学、生产与运作管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
  地点:2号楼二层  院学术报告厅
  管理工程系: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农产品对外贸易;
  市场营销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农产品运销学、电子商务
  地点:科研楼管理工程系办公室
  3.复核。学院负责组织试卷的复核工作,以系为单位,抽出专人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评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核分。核分应两人一组,校验准确后将总分写在卷首规定位置。分数核准后,若要改动分数需经试卷复查程序,不经程序任何人不允许擅自改动成绩。
  5.试卷复查。①教务处、学院以检查试卷评定质量为目的的程序性复查,所查出的试卷批改质量问题,由出错的教师负责,并与教学考核挂钩。②学生提出的疑问性复查,需经教务处批准,复查工作由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与主讲教师共同进行,分数确有出入,复查人员可改正成绩,并在分数改动处签全名。
  三、评分办法
  1.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的原则。
  2.统一采用给分制的办法记分,不允许采用扣分的办法。
  3.评分及订正分数一律用红色笔,并签全名。
  4.必须保证小题分与题首分相一致。
  5.所有分数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规范公正填写,不得分的,应记大型“0”,题头分可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分可以四舍五入。
  6.试卷所有需要订正之处,必须本人签全名。
  7.得分点与小题分的书写
  (1)填空题,若一题包含多个评分点,其得分应记在相应得分点处,若评分点为空白,必须写“0”做为标记。同时,必须给出小题分,小题分一律写在小题番号左边。
  (2)选择题、判断题,可以直接在答案处给分。
  (3)名词解释题,在小题番号前直接给分。
  (4)简答题、论述题,必须在给分点处给分,同时,小题分一律写在小题番号左边,给分点分数的总分不能高于该题的总分数。
  四、考试分析
  1.考试分析工作以主讲教师为主,以系为单位进行。
  2.考试分析的内容包括:考试分数分布状态分析,得失分原因分析,试卷信度与效度分析,应分析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适时调整考试大纲。
  3.考试分析是教学文件,以书面形式存档,应随考试成绩一同登记报送,一式两份分别交学院与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