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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5 00:00    浏览次数:

 

 

 

 

 

 

院党字[2012]7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

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全力以赴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努力开创151amjs澳金沙门快速发展的新局面,经学院党委研究,开展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毕业班党支部每支部推荐1名,低年级学生党支部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10%进行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

2、坚决贯彻执行151amjs澳金沙门党委的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学院党委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发挥支部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坚强有力,作用发挥突出,能够积极组织党员投入到学院党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去,在工作中能够充分体现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党员方面,措施得力,程序规范,效果显著;党员教育安排具体,注重创新,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组织生活严格,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党性强,作风正。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领导,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4、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甘于奉献,热心服务,在学生中有良好形象。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采取支部申报,院党委组织讲评并结合支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

   (二)坚持自下而上民主评选推荐原则,各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对象必须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的拥护,能够经得起考验。学院党委通过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后,确定表彰对象。

   (二)各党支部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同学的意见,确保推荐的优秀党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得到党员的广泛认可。

   (三)各党支部务必于528前将先进党支部推荐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至学院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名额另行分配。

特此通知。

附件:151amjs澳金沙门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151amjs澳金沙门党委

                                 2012年5月22

附件:151amjs澳金沙门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